应定期检查压缩式制冷机组,下列保护装置应正常工作:
1)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;
2)排气压力的高压保护和吸气压力的低压保护装置;
3)润滑系统的油压差保护装置;
4)电动机过载及缺相保护装置;
5)离心式压缩机轴承的高温保护装置;
6)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冷水的防冻保护装置;
7)冷凝器冷却水的断水保护装置;
8)蒸发式冷凝器通风机的事故保护装置。
(12)制冷机组的运行工况应符合技术要求,不应有超温、超压现象。
(13)压缩式制冷机组的安全阀、压力表、温度计、液压计等装置,以及高低压保护、低温防冻保护、电机过流保护、排气温度保护、油压差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,应定期校验。
(14)空调系统的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。
(15)各种安全和自控装置应按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正常工作,如有异常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。特殊情况下停用安全或自控装置,必须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。
(16)空气处理机组、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等设备的迸出水管的压力表和温度计,应定期检验。